建設單位: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林
編制單位:秦皇島正云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立永
項目負責人 :陳穎
建設單位 編制單位
電話:13513341038 電話:0335-3030844
傳真:- 傳真:0335-3030844
郵編:066205 郵編:066000
地址: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南 地址: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
海西路35號 區峨眉山北路5號
目錄
附圖
1、本項目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圖;
2、本項目周圍環境概況示意圖;
3、項目平面布置圖。
附件
1、環評審批意見;
2、監測報告;
3、危險廢物委托處理合同。
前 言
隨著國內霧霾天氣的日益增加,國家對治理大氣污染的力度逐漸加大,近年來國家對燃煤鍋爐控制越來越嚴格,連續發布各條法律法規對燃煤鍋爐進行控制,如《關于印發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4]2451號)中“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保管理的通知》(冀環評〔2013〕232號)中“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及直接燃用生物質鍋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中“到2015 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全部淘汰每小時10 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為此,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積極響應國家環保號召,對原鍋爐房燃煤鍋爐進行技改,拆除原燃煤鍋爐及附屬設備,在廠區現有空地新建一鍋爐房,購置2臺6 t/h的燃氣熱水鍋爐及相關輔助設備,為廠區供暖。中鐵山橋于2016年1月編制了《鍋爐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6年2月4日以山環審[2016]06號取得了環評批復文件。由于供熱能力的不足,中鐵山橋在實際建設時新增一臺3t/h的蒸汽鍋爐,目前,鍋爐房內共有三臺鍋爐,2臺6t/h的熱水鍋爐、1臺3t/h的蒸汽鍋爐。根據冀環辦發[2008]93號關于印發《河北省環境保護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中鐵山橋于2016年12月編制了補充報告,并于2016年12月7日以山環審[2016]52號取得了環評批復文件。
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燃氣鍋爐房工程于2016年11月投入試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2號令)等有關規定,按照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求,建設單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工程設計文件所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的落實情況,調查分析工程在建設和試運行期間對環境造成的實際影響及可能存在的潛在影響,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預防、減緩和補救措施,全面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供依據。2017年12月,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秦皇島正云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為該項目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秦皇島正云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參照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和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有關要求,開展相關驗收調查工作,于2017年12月18日至19日進行了竣工驗收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我公司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和檢測報告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編制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1 驗收監測依據
1.1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
(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2 驗收技術規范
(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 2.1-2016);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08);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09);
(4)《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5)《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
(6)《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7)《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8)《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環境保護部);
(9)《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1.3 其他參考文件
(1)《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鍋爐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6年1月);
(2)秦皇島市山海關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意見,審批文號為山環審[2016]06號;
(3)《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鍋爐房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補充報告》(2016年12月);
(4)秦皇島市山海關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意見,審批文號為山環審[2016]52號。
2 工程概況
2.1 項目基本情況
2.1.1 基本情況
項目基本情況介紹見表1。
表1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鍋爐房項目 |
||
建設單位 |
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薛林 |
聯系人 |
劉強 |
通信地址 |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南海西路35號 |
||
聯系電話 |
13513341038 |
郵編 |
066205 |
項目性質 |
改建 |
行業類別 |
D4430熱力生產和供應 |
建設地點 |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南海西路35號,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
||
占地面積 |
588m2 |
||
開工時間 |
2016年8月 |
試運行時間 |
2016年12月 |
2.1.2 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技改項目位于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南海西路35號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院內,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39º59´26.21",東經119º45´8.19"。東側為機械車間辦公樓,南側為廠內道路,西側、北側均為機械車間廠房。項目地理位置圖及周邊關系圖見附圖1、附圖2。
2.2 建設內容
技改項目位于廠區空地內,不新增占地,總建筑面積588平米。項目技改工程內容包括拆除原鍋爐房內4臺10t/h的SHL10-1.3型燃煤蒸汽鍋爐及相關的輔助設施,新建一鍋爐房并購置2臺6 t/h的燃氣熱水鍋爐、1臺3 t/h的燃氣鍋爐及相關輔助設備。項目技改前后工程內容見表2。
2.3項目能源消耗
本項目主要設備、設施見表3。
表2 項目建設內容
工程組成 |
技改前工程 |
技改后工程 |
|
鍋爐房 |
臺數 |
4臺 |
3臺 |
蒸發量 |
10t/h |
2臺6t/h熱水鍋爐、1臺3t/h蒸汽鍋爐 |
|
型號 |
SHL10-1.3型燃煤鍋爐 |
燃氣鍋爐 |
|
脫硫除塵系統 |
麻石水膜除塵器 |
無,直排 |
|
煙囪 |
1根45m高煙囪 |
3根20m高煙囪 |
圖1燃氣調壓柜現場照片
2.4主要生產設備、裝置
本項目主要設備、設施見表4。
2.5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本項目勞動定員2人,利用現有,三班制,每班8h,年工作122天,合計2928h。
表4 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
1 |
6t/h燃氣熱水鍋爐 |
WNS4.2-1.0-115/70-Q |
2臺 |
2 |
3t/h燃氣蒸汽鍋爐 |
WNS3-1.25-Q |
1臺 |
3 |
給水軟化系統、除氧系統等輔助設備 |
- |
3套 |
4 |
煙囪 |
20m |
3根 |
2.6 公用工程
(1)水資源
給水:項目水源為自來水管網,生產用水主要為鍋爐補水,通過軟化器對水進行離子交換軟化處理供鍋爐使用。項目鍋爐房利用現有員工,不新增員工,因此不新增生活用水。
排水:項目廢水主要為鍋爐定期濁水和軟化再生水。項目排水主要為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定期排濁水,含污染物極低,主要為Ca2+、Mg2+等,可作為清潔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2)供電工程
本項目電源依托現有供電設施。
2.7 工藝流程簡述:
新建一鍋爐房并購置2臺6 t/h(WNS4.2-1.0-115/70-Q)的燃氣熱水鍋爐、1臺3 t/h(WNS3-1.25-Q)的燃氣鍋爐及相關輔助設備。鍋爐煙氣通過3根20m高煙囪直排。
2.8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
本項目環評及批復階段要求建設內容“三同時”情況落實見表5。
治理 對象 |
系統 名稱 |
環保設施(措施) 名稱 |
數量 |
預期效果 |
驗收標準 |
落實 情況 |
廢氣 治理 |
鍋爐 |
經20m高煙囪直排 |
3根 |
顆粒物≤20mg/m3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50mg/m3 SO2排放濃度≤50mg/m3 |
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燃氣鍋爐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制標準。 |
已落實 |
廢水 |
樹脂軟化再生水、鍋爐定期排濁水 |
屬于清潔下水,入市政污水管網 |
- |
- |
- |
已落實 |
噪聲 治理 |
配套 設備 |
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用彈性支架 |
- |
晝間:<60dB(A) 夜間:<50dB(A)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 |
已落實 |
固體廢物 |
廢樹脂 |
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
- |
不外排 |
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 |
已落實 |
本項目總投資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3.5%。 |
已落實 |
2.9 驗收范圍及內容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拆除原鍋爐房內4臺10t/h的SHL10-1.3型燃煤蒸汽鍋爐及相關的輔助設施,新建一鍋爐房并購置2臺6 t/h(WNS4.2-1.0-115/70-Q)的燃氣熱水鍋爐、1臺3 t/h(WNS3-1.25-Q)的燃氣鍋爐及相關輔助設備。
環保設施已經建設完成。
1、工程外排廢氣經3根20m高排氣筒排放,達標情況為具體檢測內容。
2、工程廠界噪聲,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用彈性支架為檢查內容,廠界噪聲為具體檢測內容。
3、工程環評及環評批復落實情況、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環保機構及規章制度建設情況等,為本工程驗收報告的檢查內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1、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施工期間,施工材料的運輸和裝卸將給施工現場帶來二次揚塵污染。施工單位需嚴格執行環保部門的相關規定,施工期間對工地定期清掃、灑水抑塵,二次揚塵一般情況下為局部影響,且為間斷污染,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后,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3.1.2、水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生產廢水主要為施工設備沖洗排水,主要污染物為泥沙,水量較少,且一般瞬時排放抑塵。施工期施工人員使用現有廁所。因此,施工期的生產和生活污水不會對周圍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3.1.3、聲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噪聲來源于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噪聲設備有鉆孔機等設備,通過選用低噪聲的機械設備,采取先進的作業方式和工藝,施工噪聲經衰減后,晝間和夜間的施工噪聲都不會對附近聲環境產生影響。
3.1.4、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極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拆除設備等,均為一般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處理;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至指定地點,拆除設備作為物資外賣,運輸車輛進行遮蓋。施工期固體廢物的排放是短期行為,不含有毒有害成分,通過采取上述措施,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
施工期間未發生擾民現象,與環保局了解無投訴。
3.2 運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2.1大氣環境
項目布置2臺6t/h的燃氣熱水鍋爐、1臺3t/h的燃氣蒸汽鍋爐,年燃天然氣量為172萬m3,鍋爐煙氣通過20m高煙囪直接排放(共3根)。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燃氣鍋爐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制標準(顆粒物排放濃度≤20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50mg/m3,SO2排放濃度≤50mg/m3)。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本工程安裝的鍋爐煙囪現場照片如圖2所示。
圖2鍋爐煙囪現場照片
3.2.2水環境
本項目鍋爐房值班人員利用現有,不新增人員,因此不新增生活廢水排放。本項目排水主要為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定期排濁水。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定期排濁水產生量為1200m3/a,含污染物極低,主要為Ca2+、Mg2+等,作為清潔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圖3軟化水制備、排水裝置現場照片
3.2.3聲環境
本項目營運期噪聲源主要為鍋爐、水泵、風機等噪聲,噪聲值約85dB(A)。設備選型時優先選用振動小、噪聲低的設備;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用彈性支架。采取以上措施再經過距離衰減后,邊界噪聲貢獻值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圖4 減振、消聲、軟連接措施現場照片
3.2.4固廢
項目鍋爐房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更換周期為10年,產生量為0.07t,屬于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即換即清,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
3.2.5其他
廠區原燃煤鍋爐及附屬設備已拆除。
圖5 鍋爐拆除現場照片
4 環評主要結論及環評批復要求
4.1 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的主要結論與建議
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積極響應國家環保號召,對原鍋爐房燃煤鍋爐進行技改,拆除原燃煤鍋爐及附屬設備,在廠區現有空地新建一鍋爐房,購置2臺6 t/h的燃氣熱水鍋爐及相關輔助設備,為廠區供暖?!跺仩t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6年2月4日經山海關區環保局批復,批準文號為山環審[2016]06號。
由于供熱能力的不足,中鐵山橋在實際建設時新增一臺3t/h的蒸汽鍋爐,目前,鍋爐房內共有三臺鍋爐,2臺6t/h的熱水鍋爐、1臺3t/h的蒸汽鍋爐??偼顿Y、鍋爐房面積、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保持不變。
4.1.2環境影響結論
(1)大氣環境
本項目鍋爐污染物排放濃度及煙囪高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
本項目排水主要為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定期排濁水,含污染物極低,主要為Ca2+、Mg2+等,作為清潔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鍋爐房值班人員利用現有人員,不新增人員,因此不新增辦公生活廢水排放。
(3)聲環境
本項目經采取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對聲環境影響較輕。
(4)固廢
本項目鍋爐房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屬于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
4.1.3總量控制
變更后污染物總量控制建議指標為:廢氣:SO2 0.69t/a、NOX3.22 t/a(在廠區總量控制范圍內,不新增總量,本廠區初始排污權核算總量為SO2 99.32t/a、NOX 92.3 t/a)。
4.1.4工程可行性結論
本項目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等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在落實環評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可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圍內,不會改變周圍地區目前環境質量的現有功能。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因此,在切實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從環保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可行。
4.2 審批部門審批意見
4.2.1原環評審批意見
1、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鍋爐房項目位于山海關區南海西路35號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院內,總投資400萬元,項目技改工程內容包括拆除原鍋爐房內4臺10t/h的SHL10-1.3型燃煤蒸氣鍋爐及相關的輔助設施,新建一鍋爐房并購置2臺6t/h的燃氣熱水鍋爐及相關輔助設備。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可行。
2、施工期對場地定期清掃、灑水抑塵;選用低噪聲的機械設備,采取先進的作業方式和工藝;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處理,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至指定地點,拆除設備作為物資外運,運輸車輛進行遮蓋。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減少施工期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
3、燃氣熱水鍋爐產生的廢氣經2根20m高排氣筒直接排放。廢氣排放標準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要求。
4、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廢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5、采用低噪聲設備,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肜彈性支架。經采取以上措施后,確保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6、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7、該項目建成后須及時申請竣工環保驗收,經我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2.2環評補充報告審批意見
1、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鍋爐房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補充報告在山環審[2016]06號基礎上新增1臺3t/h的蒸氣鍋爐。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可行。
2、新增燃氣熱水鍋爐產生的廢氣經1根20m高排氣筒直接排放。廢氣排放標準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要求。
3、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廢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4、采用低噪聲設備,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用彈性支架。經采取以上措施后,確保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5、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6、該項目建成后須及時申請竣工環保驗收,經我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 審批意見落實情況
表6 環評審批意見落實情況
序號 |
原環評審批內容 |
補充環評審批內容 |
落實情況 |
1 |
燃氣熱水鍋爐產生的廢氣經2根20m高排氣筒直接 排放。廢氣排放標準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271-2014)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要求 |
新增燃氣熱水鍋爐產生的廢氣經1根20m高排氣筒直 接排放。廢氣排放標準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271-2014)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要求 |
已落實,鍋爐廢氣通過3根20m高排氣筒直接排放 |
2 |
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廢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
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廢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
已落實,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廢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
3 |
采用低噪聲設備,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 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用彈 性支架經采取以上措施后,確保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 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
采用低噪聲設備,風機配置消聲器;水泵采用減振 基礎,進、出水管上設曲撓膠管接頭,水泵進出水管采用 彈性支架。經采取以上措施后,確保噪聲排放滿足《工業 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
已落實,依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文件噪聲執行標準變更為《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
4 |
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
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
已落實,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由有資 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
5 驗收評價標準
5.1 污染物排放標準
5.1.1 廢氣
廢氣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標準限值見表7。
表7 廢氣排放執行標準
污染源 |
項目 |
標準值 |
單位 |
|
鍋爐 |
顆粒物 |
有組織 |
20 |
mg/m3 |
氮氧化物 |
有組織 |
150 |
mg/m3 |
|
二氧化硫 |
有組織 |
50 |
mg/m3 |
5.1.2噪聲
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標準值見表8。
表8 廠界噪聲排放標準
環境要素 |
類別 |
時段 |
標準值 |
單位 |
廠界環境 |
2類 |
晝間 |
60 |
dB(A) |
夜間 |
50 |
5.1.3 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5.2 總量控制指標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清宸(驗)字2017-0198),確定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SO2 0t/a、NOX 2.859t/a,在全廠總量控制指標范圍內。本項目總量控制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見表9。
表9 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算
項目 |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
運行時間(h/a) |
(100%負荷) 污染物年排放量(t/a) |
二氧化硫 |
0 |
2928 |
0 |
顆粒物 |
0.08 |
2928 |
0.243 |
氮氧化物 |
0.98 |
2928 |
2.859 |
核算公式 |
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運行時間(h/a)/103 |
||
核算結果 |
由公式核算可知,100%負荷下項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別為: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硫:2.859t/a |
6 質量保障措施和檢測分析方法
秦皇島清宸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至19日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并出具監測報告。監測期間企業生產負荷為100%,滿足環保驗收監測技術要求。監測工況調查結果如表10所示。
表10 監測工況調查結果
監測日期 |
設計燃氣量 |
實際燃氣量 |
生產負荷 |
2017-12-18 |
172萬m3/a |
172萬m3/a |
100% |
2017-12-19 |
172萬m3/a |
172萬m3/a |
100% |
監測期間,該企業生產正常,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滿足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
6.1 質量保障體系
1、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有關環境檢測質量保證的要求進行樣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進行質量控制。
2、參加本項目檢測人員均持證上崗,檢測儀器均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廢氣采樣前對儀器流量計進行校準,并檢查氣密性;采樣和分析過程嚴格按照GB16297-1996和《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進行。
4、聲級計測量前后均經標準聲源校準且合格,測試時無雨雪,無雷電,風速小于5.0m/s。
6.2 監測分析方法
6.2.1 監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煙塵總排口廢氣
(1)監測點位:使用1#、2#、3#鍋爐時在排口布設3個監控點
(2)監測頻次:每天監測3次,連續監測兩天;
(3)監測項目:煙氣流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噪聲檢測
在鍋爐房四周各布設1個監測點。每日晝、夜間個監測二次等效A聲級,監測2天。
6.2.2監測分析方法
表11 監測分析方法信息統計表
類別 |
監測項目 |
監測標準名稱及標準號 |
監測設備 |
檢出限/最低 檢出濃度 |
廢氣 |
煙氣流量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1996 |
嶗應3012H 自動煙塵測試儀 (QC-SB-022-3) |
-- |
顆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1996 |
嶗應3012H 自動煙塵測試儀 (QC-SB-022-3) |
-- |
|
二氧化硫 |
HJ/T 57-2000 |
嶗應3012H 自動煙塵測試儀 (QC-SB-022-3) |
-- |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定點位電解法》HJ 693-2014 |
(QC-SB-022-3) |
3 mg/m3 |
|
噪聲 |
噪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348-2008) |
AWA6228多功能聲級計 DEM6 風速儀(QC-SB-032) |
-- |
7 驗收監測結果及分析
7.1 監測結果
7.1.1 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表12 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 日期 |
監測項目 |
12月18日監測結果 |
排放 限值 |
評價結果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山橋3t鍋爐出口 |
標干流量(m3/h) |
4037 |
4043 |
4039 |
4040 |
/ |
|
|
顆粒物 |
實測濃度(mg/m³) |
5.11 |
6.27 |
8.24 |
6.54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5.92 |
7.32 |
9.49 |
7.58 |
2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0206 |
0.0253 |
0.0333 |
0.0264 |
/ |
|
||
二氧 化硫 |
實測濃度(mg/m³) |
ND |
ND |
ND |
/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 |
/ |
/ |
/ |
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氮氧 化物 |
實測濃度(mg/m³) |
75 |
77 |
74 |
75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87 |
90 |
85 |
87 |
1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3028 |
0.3113 |
0.2989 |
0.3043 |
/ |
|
||
山橋6t鍋爐1#出口 |
標干流量(m3/h) |
4784 |
4765 |
4750 |
4766 |
/ |
|
|
顆粒物 |
實測濃度(mg/m³) |
3.98 |
5.99 |
4.67 |
4.88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5.01 |
7.65 |
5.92 |
6.19 |
2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0190 |
0.0285 |
0.0222 |
0.0232 |
/ |
|
||
二氧 化硫 |
實測濃度(mg/m³) |
ND |
ND |
ND |
/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 |
/ |
/ |
/ |
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氮氧 化物 |
實測濃度(mg/m³) |
71 |
72 |
69 |
71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89 |
92 |
88 |
90 |
1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3397 |
0.3431 |
0.3278 |
0.3369 |
/ |
|
||
山橋6t鍋爐2#出口 |
標干流量(m3/h) |
4782 |
4793 |
4782 |
4786 |
/ |
|
|
顆粒物 |
實測濃度(mg/m³) |
5.69 |
7.34 |
6.69 |
6.57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7.16 |
9.18 |
8.30 |
8.21 |
2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0272 |
0.0352 |
0.0320 |
0.0315 |
/ |
|
||
二氧 化硫 |
實測濃度(mg/m³) |
ND |
ND |
ND |
/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 |
/ |
/ |
/ |
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氮氧 化物 |
實測濃度(mg/m³) |
67 |
71 |
72 |
70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84 |
89 |
89 |
87 |
1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3204 |
0.3403 |
0.3443 |
0.3350 |
/ |
|
||
年排放量 |
年排氣量 萬m3/a |
3982 |
||||||
顆粒物t/a |
0.237 |
|||||||
二氧化硫t/a |
/ |
|||||||
氮氧化物t/a |
2.859 |
|||||||
備注 |
1、鍋爐年運行時間2928h。 |
表13 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 日期 |
監測項目 |
12月19日監測結果 |
排放 限值 |
評價結果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
山橋3t鍋爐出口 |
標干流量(m3/h) |
4633 |
4637 |
4610 |
4627 |
/ |
|
|
顆粒物 |
實測濃度(mg/m³) |
5.82 |
7.18 |
6.53 |
6.51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7.33 |
9.11 |
8.16 |
8.20 |
2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0270 |
0.0333 |
0.0301 |
0.0301 |
/ |
|
||
二氧 化硫 |
實測濃度(mg/m³) |
ND |
ND |
ND |
/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 |
/ |
/ |
/ |
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氮氧 化物 |
實測濃度(mg/m³) |
52 |
48 |
49 |
50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65 |
61 |
61 |
62 |
1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2409 |
0.2226 |
0.2259 |
0.2298 |
/ |
|
||
山橋6t鍋爐1#出口 |
標干流量(m3/h) |
4658 |
4675 |
4666 |
4666 |
/ |
|
|
顆粒物 |
實測濃度(mg/m³) |
5.79 |
7.12 |
5.78 |
6.23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7.29 |
9.03 |
7.22 |
7.85 |
2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0270 |
0.0333 |
0.0270 |
0.0291 |
/ |
|
||
二氧 化硫 |
實測濃度(mg/m³) |
ND |
ND |
ND |
/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 |
/ |
/ |
/ |
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氮氧 化物 |
實測濃度(mg/m³) |
49 |
48 |
52 |
50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62 |
61 |
65 |
63 |
1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2282 |
0.2244 |
0.2426 |
0.2317 |
/ |
|
||
山橋6t鍋爐2#出口 |
標干流量(m3/h) |
4170 |
4184 |
4188 |
4181 |
/ |
|
|
顆粒物 |
實測濃度(mg/m³) |
6.84 |
4.17 |
6.06 |
5.69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7.88 |
4.90 |
7.07 |
6.62 |
2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0285 |
0.0174 |
0.0254 |
0.0238 |
/ |
|
||
二氧 化硫 |
實測濃度(mg/m³) |
ND |
ND |
ND |
/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 |
/ |
/ |
/ |
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
/ |
|
||
氮氧 化物 |
實測濃度(mg/m³) |
71 |
67 |
66 |
68 |
/ |
|
|
折算濃度(mg/m³) |
82 |
79 |
77 |
79 |
150 |
達標 |
||
排放速率(kg/h) |
0.2961 |
0.2803 |
0.2764 |
0.2843 |
/ |
|
||
年排放量 |
年排氣量 萬m3/a |
3945 |
||||||
顆粒物t/a |
0.243 |
|||||||
二氧化硫t/a |
/ |
|||||||
氮氧化物t/a |
2.192 |
|||||||
備注 |
1、鍋爐年運行時間2928h。 |
該項目產生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
表14 噪聲監測結果
氣象條件: 2017年12月18日天氣晴,晝間:風向為北,風速3m/s;夜間:風向為西,風速3.1m/s。 2017年12月19日天氣晴,晝間:風向為北,風速4m/s;夜間:風向為西南,風速3.9m/s。 |
|||||||||||||||||||||||||||||||||||||||||||||||||||||||||||||||||||||||
結果評價: 結果表明,該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晝60dB(A),夜間50dB(A))。 |
7.2 監測結果分析
7.2.1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該項目產生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表3中相關標準。煙囪高度為20m。符合“三同時”要求。
7.2.2噪聲監測結果
該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晝60dB(A),夜間50dB(A))。
7.3 總量控制要求
環評排放總量指標的要求(顆粒物0.41t/a、二氧化硫0.69t/a、氮氧化物3.22 t/a)。100%負荷下項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別為:顆粒物:0.24 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硫:2.86 t/a,滿足環評總量指標要求。
8 環境管理檢查
8.1 環保管理機構
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環境管理由安環部負責定期進行巡檢環境影響情況,及時處理環境問題,并進行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宣傳工作。
8.2環境管理
公司設立專門的環境管理部門,配備相應專業的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國家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制訂和貫徹環保管理制度,監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對各部門、操作崗位進行環境保護監督和考核。公司已與有資質的檢測單位簽訂協議,定期對公司廢氣進行檢測。
8.3 社會環境影響情況調查
經咨詢當地環保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及試運行期間未發生擾民和公眾投訴意見。
8.4 環境管理情況分析
建設單位和運行單位設置了相應的環境管理機構,并且正常履行了環境職責,運行初期的檢測工作也已經完成,后續檢測計劃按周期正常進行。相關環保設施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安全環保部職責如下:
2、負責總量污染統計、減排與核算;
3、負責對各類環保統計報表的審核、建檔工作;
4、負責制定環保專業宣傳、培訓計劃并實施,污染治理新技術推廣與應用;
5、負責對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重點環措項目實施情況等方面的合規性監督檢查和環保審計,并考核;
6、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參加公司級環保培訓教育;
8、配合政府管理部門到本廠的執法檢查及調研、處理相關的政府事務。
9公眾意見調查
2017年12月25日采取在公示欄處張貼公示的方式進行了公眾意見調查(照片如下所示),公示一周,未收到反對意見。
圖6 公示現場照片
10 結論和建議
10.1 驗收主要結論
監測期間,該企業生產正常,設施運行穩定,監測期間企業生產負荷為100%,滿足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1、有組織廢氣
該項目鍋爐廢氣中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相關標準。
2、廢水
本項目排水主要為樹脂軟化再生水和鍋爐定期排濁水,含污染物極低,主要為Ca2+、Mg2+等,作為清潔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鍋爐房值班人員利用現有人員,不新增人員,因此不新增辦公生活廢水排放。
3、噪聲
該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晝60dB(A),夜間50dB(A))。
4、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鍋爐房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鍋爐用水軟化產生的廢樹脂,更換周期為10年,屬于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即換即清,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
4、總量控制要求
該項目年運行時間為2928小時, 100%負荷下顆粒物:0.24 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硫:2.86 t/a,滿足環評批復排放總量指標的要求(顆粒物0.41t/a、二氧化硫0.69t/a、氮氧化物3.22 t/a),在廠區總量控制范圍內,不新增總量,本廠區初始排污權核算總量為SO2 99.32t/a、NOX 92.3 t/a。
5、結論
綜上分析,項目已按環評及批復要求進行了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根據監測結果可滿足相關環境排放標準要求。
10.2建議
1、規范操作,設備定期檢修。
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秦皇島正云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填表人(簽字): 陳穎 項目經辦人(簽字):
建設項目 |
項目名稱 |
鍋爐房項目 |
項目代碼 |
|
建設地點 |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南海西路35號 |
||||||||||||||||
行業分類(分類管理名錄) |
D4430 熱力生產和供應 |
建設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術改造 |
|||||||||||||||||||
設計生產能力 |
|
實際生產能力 |
|
環評單位 |
河北博鰲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環評文件審批機關 |
秦皇島市山海關區環境保護局 |
審批文號 |
山環審【2016】06號 山環審【2016】52號 |
環評文件類型 |
環境影響報告表 |
|||||||||||||||||
開工日期 |
2016年8月 |
竣工日期 |
2016年12月 |
排污許可證申領時間 |
|
|||||||||||||||||
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
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
|
|||||||||||||||||
驗收單位 |
|
環保設施監測單位 |
河北清宸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驗收監測時工況 |
>75% |
|||||||||||||||||
投資總概算(萬元) |
400 |
環保投資總概算(萬元) |
3.5 |
所占比例(%) |
14 |
|||||||||||||||||
實際總投資(萬元) |
400 |
實際環保投資 (萬元) |
3.5 |
所占比例(%) |
14 |
|||||||||||||||||
廢水治理(萬元) |
|
廢氣治理(萬元) |
|
噪聲治理(萬元) |
|
固體廢物治理(萬元) |
/ |
綠化及生態(萬元 ) |
|
其他(萬元) |
1 |
|||||||||||
新增廢水處理設施能力 |
|
新增廢氣處理設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時間 |
2928小時 |
|||||||||||||||||
運營單位 |
|
運營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驗收時間 |
2018.1 |
|||||||||||||||||
污染物排放達標與總量控制(工業建設項目詳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濃度(2) |
本期工程允許排放濃度(3) |
本期工程產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減量(5)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總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帶老”削減量(8) |
全廠實際排放總量(9) |
全廠核定排放總量(10) |
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11) |
排放增減量(12) |
|||||||||
排氣量 |
|
|
|
|
|
|
|
|
|
|
|
|
||||||||||
顆粒物 |
|
|
|
|
|
0.24 |
0.24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0 |
0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2.86 |
2.8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